核电运行部部门职责

发布时间:2024-09-13    来源: 未知

1.负责研究并落实国家核电运行领域的方针政策及管理要求; 

2.组织开展核电运行经验交流与反馈活动,开展核电运行领域信息共享服务; 

3.组织开展运行核电厂的同行评估及成员支持活动; 

4.组织开展运行核电厂绩效持续监测与提升服务; 

5.组织开展运行核电厂设备可靠性管理与提升服务; 

6.组织开展核电运行领域共性问题研究及团体标准建设服务; 

7.负责协会核电分会秘书处的归口管理工作; 

8.承担协会核电运行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 

9.统筹开展核电运行协同增效服务业务; 

10.负责与WANO及WANO上海中心的业务接口、联络、协调与合作; 
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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